埃及商标注册
发布时间:2018-01-24 浏览:9544次
埃及商标概要
埃及现行商标法是1939年第57号法,于1940年4月1日生效,并经1949年、1952年、1958年、1959年等多次修订。
埃及的商品分类原则与国际分类相同,共计34类,服务分类采用本国分类,为101至112共12个类别。
埃及已加入的公约包括:国际公约(斯德哥尔摩文本)、马德里协定(国际注册)、商标法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
申请人主体资格
1.任何埃及籍、在埃及设有工厂或经营场所的贸易商、制造商或经销商;
2.外国主体或公民,只要其所属国与埃及签有双边条约;
3.在与埃及签订有双边条约的国家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
4.在埃及或任何与埃及签订有双边条约的国家成立并具有法人资格的行业协会、生产商联合会或商会;
5.公众团体。
埃及商标注册流程
中国内地企业或个人如果想要在埃及使用其商标并取得法律保护,必须在埃及取得商标注册,在埃及申请商标注册包括下列几个程序:
1、提交注册
中国企业和个人,必须向埃及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可委托我司代为提交,我司会跟踪、监督申请人在商标注册的整个过程,直至完成。)
2、商标审查
商标注册申请提交后,商标注册审查官将对商标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如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就相同、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审查官将拒绝该两个或多个商标注册申请,直到一方或多方向另一方提交经过公证的弃权声明书或法院对此作出最终裁决。
商标局拒绝或附加条件接受申请时,会将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及相关事实。如申请人未在6个月内对商标局的修正要求作出答复,视为放弃申请。
3、公告和异议
商标通过审查后,将在每月一期的官方商标公告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可以对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通知并说明理由。商标局将异议书的副本寄给申请人并要求其在3个月内作出答辩。如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答辩,视为申请人撤回其申请。
如果审查官认为异议人的异议理由没有根据,可以裁定继续商标注册程序而不理会已经存在的异议程序。
4、核准注册
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或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商标注册有效期为十年,从申请日起计算,每十年可申请续展一次。
申请注册埃及商标所需资料
在埃及无住所或营业所者,可委任商标代理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申请埃及商标所需要的文件如下:
1.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2.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名称;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认证;
5.确认书签署;
6.公证及认证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埃及商标续展
埃及商标注册自申请之日起为10年,期满后可以每次申请续展10年。对于期满后3个月内未申请续展的商标,商标局将予以撤销。